这句话,特朗普重复了400多次!******
中新网2月2日电“同样的答案”“同样的答案”“同样的答案”……
近日,哥伦比亚广播公司(CBS)曝光了一则美国前总统特朗普2022年8月就其财务欺诈调查接受检方取证的视频。令人意外却又似乎在意料之中,特朗普作出了上述回答。
据统计,为了拒绝回答有关提问,他援引美国宪法第五修正案的规定,竟然多达400余次。
图片来源:哥伦比亚广播公司(CBS)报道截图“不用就是傻瓜”
2022年8月10日,特朗普现身位于曼哈顿的纽约州总检察长办公室,在宣誓后接受了大约4个小时的取证。CBS公布的这段视频时长大约有37分钟,包含部分证词记录。
在会议室里,特朗普身着深蓝色西装、红色领带,佩戴美国国旗徽章,坐在摄像机前。他首先“礼貌”回答了纽约州总检察长詹乐霞提出的开场问题。
当詹乐霞问他是否熟悉作证规则时,他回答说“是的”。
图为特朗普作证视频截图。图片来源:哥伦比亚广播公司(CBS)视频截图CBS称,初步提问结束后,特朗普有机会宣读一份准备好的声明。他以一句外界颇为熟悉的话语开场:“这是我们国家历史上最大的政治迫害。”
他还称詹乐霞是“一个叛逆且失控的检察官”,并指责其办公室调查他的财务行为调查带有政治动机。
特朗普在视频中还说,“整件事非常不公平。任何在我这样处境的、不援引第五修正案的人都是傻瓜,绝对的傻瓜。”根据美国宪法第五修正案的规定,任何人不得被迫自证其罪。
他补充说,根据律师的建议,“依照美国宪法赋予每个公民的权利和特权,我恭敬地拒绝回答提出的问题。”
“这将是我对任何进一步问题的回答。”
“同样的答案”说了400多次……
随着质询正式开始,特朗普不停援引美国宪法第五修正案进行回答,并持续大约4个小时。
美国司法部长办公室高级执法律师凯文•华莱士透露称,这次作证“很冗长”,而且“显然,我们不同意其中的很多描述”。
华莱士甚至不得不告诉特朗普,他可以说“同样的答案(Same answer)”,以“加快速度”。
根据纽约总检察长提交给法庭的文件,在完整的质询过程中,特朗普不仅照着这样做,且次数多达400余次。
在其中一个提问环节,华莱士询问特朗普自2011年以来每年提交的财务状况报表状况。
“文件所载的估值反映了虚假和误导性的估值报表。对吗?”华莱士问。
“同样的答案(Same answer)。”特朗普回答。
华莱士又问,“知道”这些文件“包含虚假和误导性陈述”吗?
“同样的答案(Same answer)。”特朗普回答。
美媒注意到,在回答问题的过程中,特朗普双臂交叉、身体前倾,似乎还研究起了华莱士交给他的财务文件。
当华莱士抛出有关特朗普集团前首席财务官魏塞尔贝格和现任公司主计长杰弗里•麦康尼的问题时,得到的答案仍一样。
“至少从2005年至今,你们与魏塞尔贝格和麦康尼一直有项持续的协议,他们将在财务状况报表中包括基于虚假和误导性假设的估值,作为夸大报告价值的手段。对吗?”华莱士问道。
特朗普再次回答,“同样的答案(Same answer)。”
据CBS报道,作证结束后,特朗普发表了一份公开声明,称他行使了宪法第五修正案的权利,拒绝作答。特朗普的一名律师则拒绝对公布的这段视频置评。
图为特朗普作证视频截图。图片来源:哥伦比亚广播公司(CBS)视频截图“无止境的政治迫害”
多年来,纽约曼哈顿地方检察官办公室对特朗普及其家族房地产业务展开了一系列调查。
民主党人詹乐霞要求法院禁止特朗普及其三个成年子女经营任何一家总部位于纽约的公司,并寻求对他们处以至少2.5亿美元的罚款。审判日期在10月2日。
此前在1月,特朗普集团则已因“实施一项长达15年的税务诈骗”被判处罚金160万美元。此外,特朗普集团前首席财务官魏塞尔贝格还被判刑五个月,罪名是参与税务欺诈计划。
特朗普集团否认有任何过错,并表示将提起上诉。
特朗普集团在声明中称,“这些出于政治动机的检察官将不惜一切代价抓捕特朗普,并延续从他就任总统之日开始的无止境的政治迫害。”
目前,特朗普还被牵扯进多项刑事和民事调查,涉及干预2020年总统选举计票、机密文件处理不当等。特朗普频繁抨击这些调查受政治驱使。
两部门:7种情形不得报名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 国家新闻出版署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关于印发《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办法》和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施细则》的通知 国新出发〔2022〕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有关主管部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中央各主要新闻单位: 现将《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办法》和《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国家新闻出版署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22年12月30日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宣传思想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党管媒体的要求,加强新闻采编队伍管理,规范新闻采编秩序,促进党和国家新闻事业发展,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和国家对职业资格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对新闻记者实行准入类职业资格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的统一规划。 第三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面向已入职新闻单位的从业人员,考评其是否具备从事新闻采编工作所必需的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 本办法所称新闻单位,是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依法批准设立并列入新闻记者证核发范围的单位。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闻单位从事新闻采编工作的人员,应当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合格并依法取得新闻记者证。 第五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由国家统一组织、统一时间、统一大纲、统一试题、统一标准。 第六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应当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考试组织工作应当接受监察机关、保密机关和社会监督。 第二章 考试组织 第七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在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具体考务工作委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各地考试工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共同负责。具体职责分工,由各地协商确定。 第八条 国家新闻出版署负责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考试题目,研究并建立考试题库。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考试工作的组织实施,会同国家新闻出版署对考试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确定合格标准。 第三章 考试报名 第九条 报名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新闻志向、工作取向,热爱新闻工作,恪守职业道德。 第十条 报名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应当具备本办法第九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三)在新闻单位编制内或者与新闻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新闻单位为非法人编辑部的人员,须为新闻单位的主管(主办)单位在编人员或者与主管(主办)单位签有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已经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 (一)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公职的; (三)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的; (四)被列入新闻采编不良从业行为记录并在限业期限内的; (五)伪造学历、工作资历证明的; (六)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 (七)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 参加考试的人员,须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新闻单位审核同意,按照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考试管理机构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完成报名,凭准考证、身份证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中央单位主管、主办新闻单位的人员参加考试,实行属地管理原则。 第四章 考试内容 第十三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的内容和命题范围以国家新闻出版署公布的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为准。 第十四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设置基础科目和专业科目,综合考核应试人员从事新闻采编工作应当具有的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 第五章 考试方式 第十五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具体考试日期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确定。 第十六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纸笔考试或者电子化考试。 第十七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统一确定合格分数线,考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 第六章 考试违纪处理 第十八条 应试人员在考试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终身不得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 应试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 考试工作人员有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视其情节、后果给予相应的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资格管理 第二十条 国家新闻出版署建立新闻记者职业资格数据库和诚信档案,将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以及依据本办法第十八条作出相应处理人员的有关信息,录入新闻记者职业资格数据库和诚信档案,并为应试人员、新闻单位和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提供线上查询服务。 第二十一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合格的人员,由所在新闻单位按规定为其申领新闻记者证。 第二十二条 国家对新闻记者依法实行执业准入管理,由国家新闻出版署统一核发新闻记者证。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施行前已获得国务院有关部门认定的新闻采编从业资格或者持有有效新闻记者证的人员,视同通过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其他相关规定,凡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施细则 第一条 根据《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办法》和有关法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国家新闻出版署成立全国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负责拟定考试大纲、考试命题、考试阅卷、提出考试合格标准等工作。 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成立全国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设在国家新闻出版署,负责考试大纲、考试试题审定和考试监督检查等,承担考试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设立《新闻基础知识》和《新闻采编实务》2个科目。 2个科目考试在同一天上、下午分别进行,每个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第四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方法,应试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参加全部应试科目考试合格,方可取得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合格证明由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委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制作发放。 第五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考点原则上设在直辖市和省会城市的大中专院校、中考高考定点学校或者考试机构建设的专门场所,优先安排在人事考试标准化考场、教育考试标准化考场进行。 第六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在当年度考试6个月前向社会公布,保证应试人员及时了解考试要求,进行充分的学习、备考。 第七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坚持回避原则和考试与培训分开的原则。凡参与考试命审题、阅卷等工作的专家及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考试,也不得参与或者举办与考试内容相关的培训;参与考试组织实施的单位和机构,不得举办与考试内容相关的培训。 应试人员参加培训坚持自愿原则。 第八条 考试相关工作和试题试卷的秘密等级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各级考试实施机构会同有关部门切实做好考试各环节的安全保密工作。 第九条 参与考试组织实施的有关机构、专家及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法规规定,遵守考试工作纪律。 第十条 本细则由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细则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其他相关规定,凡与本细则不一致的,按照本细则执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